遂川县委组织部职能配置

    根据《中共遂川县委、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川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发[2002]13号),县委组织部与直属机关党工委合署办公,为县委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遂川县委遂字[2003]48号文件精神,县委成立中国共产党遂川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县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工作。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提出关于乡、镇和县直科级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办理领导干部的任免和干部的退(离)休审批手续;负责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机关股级干部和副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副职的任免、审批;指导乡、镇和县直科级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以下干部的监督审查和宏观管理协调工作;承办县委各部门、群团组织、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机关、检察院、法院和各乡镇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承办全县性中心工作及重大会议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协助管理省、市驻本县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3、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建议方案。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承担党群、人大、政协等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4、研究提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
    5、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制订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措施。
    6、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知识分子开展有关活动;承办正营职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7、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党政群、政法机关(含其直属单位)及县直企业事业单位(省、市驻县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党组织的管理,包括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强化对所属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的监督,研究、制定、实施有效的监督措施和办法;指导县直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办事机构,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县直各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和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和其他专职党务干部的职务任免;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各单位领导干部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了解群众和党员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及时向县委反映;指导县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理、批准有关党员、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中共遂川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以及其所辖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的教育管理。
    9、完成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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